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(記者 祁豆豆)監(jiān)管持續(xù)緊盯重大違法強制退市。12月9日,*ST博天公告稱,公司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,因上市后連續(xù)多年造假,情節(jié)惡劣,公司已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標準,并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警示。
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是打擊財務造假、清退“害群之馬”的重要途徑。自退市新規(guī)以來,隨著監(jiān)管力度的不斷加大,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已持續(xù)顯現威力。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強調全面加強監(jiān)管,對財務造假查處清退的步伐日漸密集,一批造假公司先后收到行政處罰決定,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已被快速出清。
*ST博天財務造假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
12月9日,*ST博天披露北京證監(jiān)局下發(fā)的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,認定公司通過簽署虛假委托付款協議、隱瞞虛假債權債務關系、使用無商業(yè)實質的驗工計價憑證確認工程進度等方式虛增營業(yè)收入、利潤,導致2017年、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、2021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。同時,公司披露的相關年度案涉虛假記載金額等會計差錯,對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,涉及對各年度主要財務指標和合并資產負債表的影響。
記者關注到,公司虛假記載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持續(xù)時間長,虛假記載金額大、占比高,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。公司多年財務造假行為,在虛增收入、利潤的同時,也導致資產負債表出現嚴重扭曲,其中公司2020年及2021年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19.55億元,且占該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138.06%。上述情形觸及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(guī)則》第9.5.1條第(一)項、第9.5.2條第一款第(四)項規(guī)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,即“資產負債表連續(xù)2年均存在虛假記載,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合計達到5億元以上,且超過該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凈資產合計金額的50%”,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。
多維指標發(fā)力加速市場出清
對財務造假“零容忍”是市場的廣泛共識,也是監(jiān)管始終堅持的原則。退市新規(guī)中明確了4種證券重大違法退市情形,即首發(fā)上市欺詐發(fā)行、重組上市欺詐發(fā)行、年報造假規(guī)避退市,以及“造假金額+造假比例”的重大財務造假退市量化指標。這幾年來,這些退市情形相繼發(fā)揮作用,有力地清退了一批“害群之馬”。
2023年度,*ST澤達、*ST紫晶被認定存在欺詐發(fā)行行為,隨即被快速出清。*ST新億、*ST凱樂,以及最近剛收到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的*ST華儀,被查實存在年報造假規(guī)避退市,*ST新億被依規(guī)清退,*ST凱樂以面值退市方式出清,*ST華儀距離面值退市也僅一步之遙。此前的*ST宏圖系滬市首家觸及“造假金額+造假比例”重大財務造假退市量化指標的公司,在明確退市預期后,通過面值退市快速淘汰。此次*ST博天同樣觸及了該組合指標,已向市場充分提示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。
值得關注的是,“造假金額+造假比例”這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指標,是退市新規(guī)改革的一大亮點,旨在豐富“零容忍”下清退重大財務造假公司的工具箱。觸及這一指標的造假公司,雖未達到年報造假規(guī)避退市的標準,但其財務造假金額大、比例高、持續(xù)多年,對市場秩序和信心造成嚴重損害。如任由其滯留市場,將帶來嚴重的反向示范效果,不利于市場生態(tài)的塑造。
有關責任主體將面臨頂格處分
必須明確的是,重大違法強制退市,從來不是針對重大財務造假行為處理的終點,公司和責任主體都將面臨重罰。在此之前,監(jiān)管已連續(xù)多年發(fā)函直指在建工程、應收賬款等重點財務科目,但公司卻未對監(jiān)管及時坦白實情,反而是一再隱瞞,直至在強大的監(jiān)管壓力下才在2023年3月31日披露會計差錯更正公告,對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進行追溯調整。
根據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,此次將對公司、時任董事長、總經理、財務總監(jiān)等有關責任人予以責令改正、警告和罰款,罰款合計1300萬元,并對實際控制人趙笠鈞采取7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。此前,交易所對公司的訴訟事項披露不及時、債務逾期披露不及時等違規(guī)行為3次作出監(jiān)管警示。對于本次財務造假,監(jiān)管部門還將同步啟動紀律處分追責程序,對有關責任主體予以頂格處分。(祁豆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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